跨国婚姻后丈夫出国7年未归女子欲离婚,律师:双方无外交关系或需出国办理
作者:上海侦探  来源:http://www.jsjszj.com/  发表时间:2024/4/21 13:54:52  点击:46
40岁的张女士因为离婚的事已经跑遍了多个地方,工作人员均告知可能无法办理,不久前她来到广州市妇联万事兴维权综合服务中心,希望可以得到解决问题的指引和提供法律咨询。 原来张女士的配偶是外籍人士,来自危地马拉共和国,婚后两人育有一女。张女士告诉社...

40岁的张女士因为离婚的事已经跑遍了多个地方,工作人员均告知可能无法办理,不久前她来到广州市妇联万事兴维权综合服务中心,希望可以得到解决问题的指引和提供法律咨询。

原来张女士的配偶是外籍人士,来自危地马拉共和国,婚后两人育有一女。张女士告诉社工七年前丈夫出国后便再未回过中国,一直生活在国外。张女士希望跟丈夫解除婚姻关系,但是丈夫在国外未归,想要在国内办理离婚的张女士不知如何是好。

记者从社工处了解到,张女士并未透露与丈夫领证的地点,但是表示丈夫目前人就在国外。记者从外交部官网查询到,目前我国与危地马拉共和国无外交关系。日前广州市妇联万事兴维权综合服务中心志愿者律师及社工就张女士的诉求进行了答疑,也为跨国婚姻提供相应法律咨询。

律师:国内领证或可国内解决,否则或需前往国外处理

“首先要判断张女士与其配偶领取结婚证的地点,如果领证地点是在国内,则适用我国的法律。”胡蓉解释道,如男方无法找到,张女士可持结婚证在国内提起离婚诉讼,具体需要的材料建议咨询张女士户口所在地的法院。

如果领证地点是在危地马拉共和国,鉴于张女士是中国国籍,我国法院对于离婚案件在理论上有管辖权,但是法院在受理这种离婚案件时,会要求提供经所在国的公证处公证,然后到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进行认证的材料。胡蓉表示,如我国未在该国派驻使领馆,则该材料可能无法取得,故在国内起诉存在难度。建议张女士到领证地点所在地即危地马拉共和国办理离婚。

近年来,跨国婚姻较为常见,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也是婚前的“必修课”。为此,胡蓉律师建议,首先,不同国家由于地理、历史、信仰等方面的不同,婚姻制度也存在差异,因此在与外籍人士结婚前,了解清楚本国以及他国的婚姻法律规定,从而选择对自己人身、财产保护更为周全的国家缔结婚姻。“其次,在境内与外籍人士谈恋爱、结婚时,要核查该外籍人士的合法护照及中国签证。如该外籍人士无有效证件,可能涉嫌非法入境,与之恋爱、结婚,不利于自身利益的保障。”

社工:涉及跨国婚姻需多方了解情况做好沟通协商

我国倡导婚育自由,婚姻嫁娶尊重妇女个人意志,结婚全凭双方意愿。但若从社会工作的角度来说,跨国婚姻如今逐渐走入婚恋市场寻常百姓家,但个中涉及到的语言、文化、风土人情等差异,甚至不同的法律法规、宗教习俗等都会成为婚姻事实上的客观阻碍,广州市妇联万事兴维权综合服务中心社工温梓琦告诉记者。

“我们建议如若涉及异国婚姻时,尽量先了解清楚对方的基本信息、国家历史、地理环境、社会概况、风土人情、宗教习俗,如能了解到对方的家庭历史更好,如不能接受及早与对方提出,进行沟通协商,避免以后成为婚姻中面临的矛盾,为自己的人生增添不必要的负担。”温梓琦说。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一条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第二十二条结婚手续,符合婚姻缔结地法律、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的,均为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案件:(一)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者组织的;(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的经常居所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三)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四)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五)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案件的其他情形。